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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走。
  常常一個人漫無目的的走,無所謂街景,無所謂天氣,走只是一種感覺,一種心情。
  走是一種閑情雅致,可以讓人留意到平時在視線中匆匆掠過的風景。一片落葉滑落身邊,你知道這是秋季;來往的行人心情寫在臉上,你會去想像他們身處的是怎樣一個故事;落霞映紅了天空,你發現原來夕陽也可以如此溫暖;輕輕拾起孩子們踢出草地的足球,你會深深懷念兒時的純真。突然間發現原來每天車窗外一閃而過的每一幕景色中都蘊含著如此深切如此耐人尋味的感覺,一種在記憶中沉睡的感覺在漫步的過程中漸漸復蘇。
  走是一種心情的輾轉,在路上留下足跡的,也許不是腳,而是心情。因為什麼而徘徊,一切就會為此而改變,同樣的街景在不同時候會因不同心情在心中留下不同印象。心情好時,即使下雨的天空也是明媚的;心情不好時,陽光照在身上卻照不進心房;想他嗎?一切景色仿佛變成有他記憶的片段;想忘記他嗎?一切仿佛成了寄託思念的載體。無論心情如何都適合這樣走,讓心情出去散散步,不要讓一道門鎖住了心。
  我喜歡走,也喜歡有人同行。
  當相對而坐顯得有些局促,左顧右盼顯得有些慌亂時,唯有走,抬頭低頭或是相視而笑都是如此的自然。
  並不是我的每個朋友都有如此嗜好,但所幸仍有朋友願意和我在某個季節的街頭,像舉行某種拯救靈魂的宗教儀式般大走特走。因為走讓我們深味到朋友的意義,不管目的地在哪兒,總有某個時候會朝著同一方向;走讓我們在街道或是陌生或是熟悉的風景中也走近了彼此。
  走過以後朋友們常常會驚訝:“原來我可以走這麼遠的路。”這大概就是生命的意義,“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不管人生的旅程多麼艱難多麼漫長,只要有信心有勇氣去走,就一定可以經過一個個小站到達目的地。
  最近時尚一族流行一種新方式的旅行--暴走旅行,選擇附近或某旅遊區的一處特別景致,徒步完成遊覽。這又賦予了走另一種意義--冒險和挑戰。
  等心情放假時,我還真想輕裝上陣出去遠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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